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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有买卖协议的房子是否会被执行?

发布时间:2025-08-25 14:42:32

1. 房子过户情况不同,相关权益也不同。已过户时,房子过户到买方名下,所有权就归买方了,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因为卖方债务而被执行。

2. 若房子未过户,情况如下:要是买方付了全款、实际占有房子,并且对于未过户没有过错,法院不能对该房屋执行。但要是买方没有付全款、没有实际占有,或者对未过户存在过错,那么这个房屋就可能因为卖方的案件而被执行,这种情况下买方只能去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。

回顾案情:小朱和小胡签了房屋买卖协议,小朱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卖给小胡。之后小朱因为债务问题被债权人起诉,债权人申请对小朱名下的财产执行。这时,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。小胡宣称自己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而且实际入住了,认为不应该执行该房屋;然而债权人觉得小胡没有完成过户,房屋仍然属于小朱,应该执行。

案情分析:

1. 假如小胡确实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、实际占有房屋,而且对未办理过户不存在过错,按照相关司法解释,法院不能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这个房屋,不可以执行该房屋。

2. 要是小胡没有支付全部价款、没有实际占有房屋,或者对未过户有过错,那么这个房屋仍然有可能因为小朱涉及的案件被法院执行,小胡只能根据买卖协议追究小朱的违约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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